專家觀點 綠色債券市場如何推動氣候行動(可持續發展目標13) ESG系列三部曲之第三部曲:環境、社會及管治(ESG)債券市場急速發展,讓投資者參與實現聯合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(SDG),並推動經濟邁向淨零碳排放。
參與綠色債券市場 Jelle Brons:典型的品浩(PIMCO)ESG投資組合基本上不會投資於化石燃料的相關資產。換言之,我們不會向典型的能源公司提供貸款。因此,我們亦不會投資於煤炭和石油業。 最重要的例外情況是那些致力由煤炭轉型為可再生能源的公用事業。我們一般投資於這類公司發行的綠色債券,並會與相關公司互動協作。 可惜有些大型能源公司還未發行綠色債券,但我們正與這些公司磋商,說服其發行符合其策略目標轉型至可再生能源的綠色債券。這就是我們互動協作的例子。 如何避免「漂綠」 Jelle Brons:「漂綠」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議題,過去曾有些企業發行的綠色債券備受質疑。 品浩不但為每位發行人給予ESG評分,亦會對綠色債券進行評級。 每當市場發行一隻綠色債券,我們均就新債撰寫評論,連同綠色債券評分框架,分發予所有投資組合經理。 我們希望確保綠色債券遵循若干標準。首先,評估綠色債券時,會考慮在策略上的配合。換言之,綠色債券的集資目標和收益用途是否真正符合該公司的ESG策略? 其次,我們亦需要確切證據顯示有關債券將帶來重大正面成果。例如,若一家市值介乎500億美元至1,000億美元的大型美國公用事業公司,過往主要因並未涉足可再生能源而長期沒有發行綠色債券,現時將在市場發行3億美元綠色債券,但實際上部份集資收益將投資於天然氣,這就是不當利用綠色債券的例子。 這是因為所得收益部份用於天然氣,其次從集資金額與公司規模可見,有關債券應不會帶來重大影響力。 此外,若發行人未提出轉型至可再生能源的實質計劃,便須加以警惕。談到警惕,我們會深入了解一些警示及爭議情況。以綠色債券為例,所得收益用途不符合綠色債券原則可帶來爭議。 即使一隻綠色債券上市集資,我們從純粹信貸角度看好發行人的基本因素,但若有關債券結構不夠完善,以及策略上並不配合該公司的政策,我們便不會吸納有關債券。 事實上,市場不乏其他可供買入的綠色債券。我們就此訂立高標準並引以為榮。